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方向及培养模式
时已八月,对于有意愿报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来说,正是复习的好时机,考生可结合《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专用教材》复习。除了复习外,考生还应多了解政法干警招录的相关政策,那么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方向及培养模式是怎样的呢?本文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为您介绍。
培养方向 | 笔试内容 | 招录程序 | 笔试科目及时间 |
录用政策 | 毕业录用 | 优惠政策 | 管理与毕业录用 |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方向及培养模式
培养方向
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培养模式
1、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