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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06 17:2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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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22526日两天。每天上午900开始。

面试当天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

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

面试地点: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坞城路123号)。

路线:五一广场乘坐103路电车至终点站(山西财经大学南校区站)。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2222224日上午22223日每天9001800224900-12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坞城路123号)。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背面写姓名)

3.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且带照片打印)。

6.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出具由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替代);

社会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省国税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8.报考有户口或生源地要求职位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9.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即在考点指定地点张贴公布当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既可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查看本人面试成绩,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3512387232。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3.2月28,统一组织体检。

4.我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信息,将同时通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sx.cn)“公开考录”专题发布,请予密切关注。

考录工作电子邮箱:sx2387237@sina.com

 

附件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