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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讯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06 17:2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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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准考证号

姓名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120.7

079121372122

朱鹏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120.7

079121371116

李光顺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120.7

079113031001

张楠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120.7

079136042922

张辰午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120.7

079137040708

佟耀庭

二、     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1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三、     面试时间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8:2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时间

人事处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3001

222上午9:00

四、面试地点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6号,面试考生从沈阳站坐地铁1号线经两站到南市场站下车,或可乘坐237221到交通银行站下车、203路公交车至八纬路站下车。从沈阳北站坐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站倒1号线到南市场站下车,或乘269203路到八纬路站下车

五、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戴筱萍

联系电话:024-31326030

电子邮件:1136906913@qq.com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一二年二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