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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2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02 17:1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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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012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

  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2月22、23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如下:


  三、最低分数线

  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职位代码              最低分数线

  0101001001               121.0

  0101002001               116.4

  0101003001               110.2

  0101004001               108.9


  
  四、面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于2月13日前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中央台办,收件人:人事局。

  1.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粘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另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5.关于基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职务、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公积金对帐单复印件等;

  6.报考交流局职位的考生(职位代码01010004001)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或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凡有关材料缺失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作完成面试确认。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3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83912378。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进入办公大楼。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抵达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抵达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面试地点和联系电话

  面试地点: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广安大厦,在广安门立交桥的东南方向、广安门南街路东、国家预防腐败局向南200米、北方工业大厦向北100米)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到“广安门南” 站下车,公交车有5、49、53、122、340、381、410、456、676、732、特12、937、939、运通102。

  或乘公交车到“南线阁”站下车,公交车有56、395、423。下车后,到南线阁街和白广路二条的十字路口(天山雪莲宾馆、攀钢宾馆)往西200米。

  乘坐地铁到“长椿街”站下车,A口出后,再乘坐395路公交车(“南线阁”站下车)。

  出租车路线:广安东桥往南第一个十字路口(天山雪莲宾馆、攀钢宾馆)往西200米。

  联系电话:010-83551813、83912173、83912303。(考生面试当天联系电话:83912273)

   中央台办面试地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