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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讯

哈尔滨海关2012年公务员面试寄送材料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1-31 15:46      来源:哈尔滨海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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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哈尔滨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寄送有关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须于2012年2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哈尔滨海关人教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哈尔滨海关人教处收;邮政编码:150008):
  1、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要求在院校意见栏内注明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双面打印,并按填表说明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尚未取得证书的,请书面说明能取得的时间);
  6、延缓派遣毕业生需提交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寄送材料时,附寄送材料清单备查。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并确保所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51-82381873
       82381701


哈尔滨海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