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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指导

2019年国考笔试最可能考的三个申论热点预测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2-01 10:52      来源:公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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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从公考通网校老师那边要来了几个申论热点。你问我这是不是押题?我只能说,看完总归没有坏处……


  一共三个申论热点分析。考试时也不要被热点冲昏头脑,认真审题,仔细查看材料,才是制胜关键!


  申论热点一:滴滴出行 何处安放我的信任


  一、热点链接


  8月24日,一个20岁的少女赵某在上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后失踪。25日,警方通过微博宣布找到赵某的遗体,证实赵某在被顺风车司机钟某强奸后杀害。虽然钟某被警方迅速逮捕并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但一个正值青春绽放的生命香消玉殒令所有人扼腕悲痛,我们不禁发问:这样的悲剧真的无法避免吗?当剖析悲剧发生的深层原因,滴滴公司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令人心寒,滴滴公司的不作为成了凶手最大的帮凶!


  二、事件分析


  (一)原因


  (1)滴滴平台管理与营运的漏洞,社会责任感缺失。一方面,滴滴公司至今仍未建立起严格筛选司机和应急保护乘客的机制,甚至在大量专家建议后仍以漠视的态度处理对待。另一方面,滴滴公司在日常公司的运营管理中也存在很大问题。如果客服能够在林女士投诉后及时采取封禁措施,如果事情发生后滴滴平台能让警方第一时间介入,如果滴滴公司的运行效率和应急方案能够更加完善,那么这场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2)国民的价值观和道德扭曲。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近几年发生在我们周边的案件,比如:伤医事件,食品的造假,老人摔倒讹人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该好好自我反思一下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虽然学问见识越来越高,但是我们丢失了乐观、坚持、努力的品质。


  (3)企业安全底线和社会责任感不足,不断纵容。滴滴公司在成为全国的垄断者时,会因为极速扩张而纵容滴滴司机做游走在法律边界的事情,比如:一些城市的滴滴司机属于非法营运车辆,滴滴司机被罚款后,滴滴公司会全部报销给滴滴司机。


  (4)政府层面,监管不力,没有一个与互联网数据联动的机制。我们可以看到滴滴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在与滴滴平台协同问题时出现差异,他们在执行两套工作流程。这两套工作流程造成了事件的发生,在整个过程中滴滴脱离了监管层。


  (二)危害


  恶性犯罪行为一直是最容易引发恐慌的社会事件,而滴滴作为全国最大的网络约车平台则起到了放大效应。与“互联网+”、“共享经济”相关的恶性犯罪事件带来了两个层面的恐慌。一方面,互联网平台拉近了此类事件与民众日常生活的距离,增加了民众对于社会安全的整体担忧。另一方面,观察人士从此类事件中看到了互联网平台被恶意使用的潜在可能,这种触角遍及全国的平台一旦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场所,那么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三)对策


  1.网络平台不能只有“资本思维”。移动互联网时代,平台企业拥有大量用户、掌握海量数据,对社会资源的整合调配能力与其它类型的企业不能同日而语。再大的企业也是消费者用脚投票投出来的,失去了对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敬畏,网络平台的用户规模再庞大、商业模式再讨巧、算法分配再新颖,也终将行之不远。


  2.滴滴出行,安全永远在首位。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为乘客提供了出行便利,但接连发生的恶性案件一再给这个行业敲响警钟——网约车企业必须把乘客安全置于首位,从一个个“假如”入手,坚决堵住滴血的漏洞,决不能让悲剧重演!


  3.网约车安全风险需警企共管共控。就该案看,滴滴风控暴露出了不少薄弱地带。无论是对事发前涉案司机作案未遂的投诉处理不及时,还是对司机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监测预警不到位,抑或是警企协调的周转成本偏高,都表明了平台固有的安全防范机制仍未实现风险点全覆盖。这些纰漏看似忽微,在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却可能贻误救命时机。


  对滴滴来说,在既有的前科筛查、人脸识别防止“人车不符”等举措外,有些漏洞显然亟待填补。更重要的,还是继续优化“平台接诉与警方出警联动”的相关机制。


  警企联动机制必然涉及责任划分,这也需要通过法定责任框架的调适,来减少履责模糊空间,让涉事各方各尽其责,以更完善的规则制衡侵犯人身安全行为,为网约车安全“上锁”。


  申论热点二:青山绿水共为邻


  一、生态保护重大意义


  ——绿色是新时代发展的底色


  绿色,常被喻为生命色、自然色。绿色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破坏自然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伤及的是人类自身。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就告诫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一个多世纪以来,无数的环境事件深刻印证了这个警示。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坚决向污染宣战,相继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解决了一批重大环境问题,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国家颜值”越来越高,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美丽中国建设驶入快车道。


  二、原因分析


  当前,人民群众的需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过去“盼温饱”“求生存”,现在“盼环保”“求生态”,环境美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内涵。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成为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才能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打赢蓝天保卫战。与过去一段时间相比,目前全国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有了好转,人民群众有感受、给好评,“天空蓝”持续刷屏。


  2.清水进行时。水污染直接关系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百姓健康。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的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招频现,取得积极进展。


  3.净土在行动。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不容乐观。2016年,国家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的原则,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积极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四、发展规划


  1.完善绿色经济体系。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发展是硬道理,绿色是硬要求。


  2.构建绿色创新体系。绿色发展,离不开技术引领、金融支撑,需要绿色技术和绿色金融“双轮创新驱动”。


  3.建立绿色能源体系。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球总量的24%,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申论热点三:疫苗之殇 扣问健康中国


  一、背景链接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称,近期查获一批生产记录造假的狂犬疫苗,已要求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这批疫苗生产企业公司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其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这是该企业继去年10月被发现一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再次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对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此次疫苗事件一经传播则引来广泛关注,一时间微博微信各大媒体平台被疫苗案件刷屏,许多家长都晒出自家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并产生恐慌情绪。可见公众对此事高度重视,我们在寒心之余不禁自问,用于救命的药品都可以造假,还有什么不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再次刷新着人们对于法律与秩序、人性与良知的认知,何时我们才能做到完全信任?何时我们才能给孩子们一个有保障的未来?


  二、事件分析


  (一)危害


  1.对于孩子而言,疫苗是阻断疫病、保障健康的重要手段,是一种“打基础、管长远”的战略措施。很可能因为注射了这些问题疫苗导致落下终身残疾甚至丧命,与杀人无异!


  2.对家长而言,孩子是每位家长血脉的延续,更是家庭的重中之重,孩子的健康一旦出现风险,很可能会引起家长的担忧、质疑,甚至是恐慌。


  3.对社会而言,假疫苗事件不断的消耗着大家的“信任”,让质朴单纯的老百姓变成了杯弓蛇影的老不信。疫苗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侥幸,不能有半点闪失。公众关心,是因为现实问题揪心。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一项有效公共卫生措施。人们使用疫苗,说到底就是因为“放心”。这种信任,基于法规、技术、道德、监管等方方面面,不管哪个环节掉链子,都会损害公众健康,都容易引发疑虑。信任是易碎品,必须小心呵护。如果疫苗质量问题不断、乱象丛生,一些害群之马大行其道,整个行业势必陷入信任泥沼。相比疫苗“失效”,更可怕的是“失信”。


  (二)原因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失责。


  1.当前疫苗监管法规及组织结构尚不完善。


  2.监管标准较低。


  3.缺乏顶层设计,缺失疫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无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缺失。


  4.未形成药品追溯机制,无法从源头管控,不利于责任倒查,容易存在“漏网之鱼”,使某些犯罪行为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5.疫苗流通管理较为薄弱。


  6.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增添了人们的担忧。


  二是惩戒体系不完善。


  1.违法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会纵容更多企业干起违法勾当,形成“边缴罚款边违法”的恶性循环,对同类事件起不到警示效果。


  2.对违法事件不能及时补救和处置。


  三是应急机制缺乏联动性和前瞻性。


  1.对应急体系建设的前瞻性、积极性认识不足。


  2.应急预案内容可行性差,缺乏必要的演练。


  3.疫苗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系统缺失,应对突发事件的手段薄弱。


  4.缺少统一标准的应急预案。


  5.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四是企业缺乏诚信一味追求利益。


  1.企业缺乏起码的道德底线。


  2.研发成本低和市场价格高等因素,导致企业一味追求高利润。


  3.疫苗垄断导致暴力敛财。


  五是媒体社会责任缺失。自媒体平台缺乏监管,自发言论混淆视听,难以还原新闻事实。


  六是群众维权意识较差。很多群众对于药品安全认识不到位,对劣质药品缺乏系统深入的认识,在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不能通过有效手段进行维权。


  (三)对策


  1.构建“疫苗信任”,要“两只手”共同发力。


  一方面是,政府机构在疫苗生产、使用上的监管,需要更有力,对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重拳治乱”,如果处罚只是“雨过地皮湿”,就形不成教训、也构不成震慑。同样重要的是,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把儿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当做谋取非法利润的代价,“喻于利”的企业必须守住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能赚带着血的黑心钱。


  2.规范药企诚信生产。


  一旦长春长生构成刑事犯罪,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严格落实行业禁入制度。除了严格落实对药企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还要积极引导药企树立安全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提升疫苗生产企业的公信力和核心竞争力。


  3.强化药品安全必须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新型技术手段。


  药品监管体系存在两大缺陷,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