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资讯  >> 国家   
国家

2023年中国气象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3-29 17:24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字体: 】              
  中国气象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局公开遴选的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公告发布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按准考证号排列):
 

职位名称及代码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性别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局长办三级、四级调研员

(0106005001)

张  静

153111500202323

62.49

4月7日

李  霄

153141500200101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信息网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6001)

潘宇弘

153221500200702

59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数据管理处(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7006002)

高玲玉

153244500100307

66.5

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规划投资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4002)

隋明姜

153211500100122

63

顾  飞

153237500300108

吕巍伟

153243500901206

中国气象局机关党委(巡视办)巡视工作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106007001)

高红涛

153114500100101

60.39

黄立东

153137500202302

 
 
  备注: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9日15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发送电子邮件至cmagwy@163.com,传真至010-58995195。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气象局机关XX职位面试”(见附件1)。
 
  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29日15时前发送扫描件至cmagwy@163.com或传真至010-5899519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邮寄材料审查
 
  1.请考生于2023年3月2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公务员处(请注明“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81,电话:010-68409044, 接受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本人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14:00-16: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北京气象宾馆(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12号)可乘地铁7号线在湾子站下车,由D出口(西南口)出站后往南走900米即到。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7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气象宾馆(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12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国气象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应按要求参加面试期间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
 
  3.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
 
  4.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遴选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面试有关安排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10-68409044(电话)
 
  010-589951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2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