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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3-29 13:23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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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执法督查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00110112001)

131

牛志涛

160113010304421

48

首批进入面试人员

贾  雪

160132020103125

朱琳贤

160135020200702

刘小肄

160137012202305

黄蔼欣

160144011904326

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00110112002)

125.8

尹丽娅

160132020102417

48

首批进入面试人员

姚  蒙

160134090500303

杨志军

160142010801511

叶淑萍

160142010807101

张江洪

160142050500226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2820597676@qq.com 。(或传真至027-82830619)。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30日18时前传真至027-82830619或发送扫描件至2820597676@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820597676@qq.com、复印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请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纸上)、学生证或工作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内容应清晰,准考证丢失的可截图并打印报名系统相关页面。
 
  3.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提供两份,一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导出,不得修改,无需本人照片;另一份按照附件3的模板重新填写,应更新到最新情况,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应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政治面貌材料。若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材料,需写清楚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和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6.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满足2年的劳动合同和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多段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的考生,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及学生证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复印件,也可于考察阶段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二)现场资格复审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0:00,在面试报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考生应对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于2023年4月8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除复审材料外,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承诺书(附件6),便于审核后进入办公区。
 
  (二)面试报到地点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沿江大道与兰陵路交叉处)。可乘地铁2号线在江汉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在江汉路步行街右转直行至沿江大道,再左转前行约800米即到。
 
  (三)面试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度提供午餐及饮用水,如有特殊用餐需求,请提前联系。面试考生应自行安排好交通住宿等事项,应做好健康监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体检于4月10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心理测评、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无犯罪记录、家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考录中的不正之风,如发现在面试过程中有干扰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录资格。欢迎大家监督我局公务员考录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食、宿、路费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联系方式:027-82832748(电话)
 
  027-82830619(传真)
 
  附件:1-6
 
  1.面试确认内容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
 
  5.待业情况说明
 
  6.考生承诺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人事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