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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8-02 13:1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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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就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点击查看面试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安排在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全天,18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面试分组情况为: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816

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2001

政治部宣传部理论教育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3001

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教育培训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006003002

政治部办公室综合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3003

公诉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5001

公诉厅起诉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5002

反贪污贿赂总局一局侦查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6001

反贪污贿赂总局三局行贿犯罪档案与职务犯罪记录查询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8001

刑事执行检察厅强制措施执行检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0001

刑事执行检察厅刑罚执行检察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0002

刑事执行检察厅综合业务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0003

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台事务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5001

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专题研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5002

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业务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5003

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8001

 

 

 

 

817

控告检察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2001

刑事申诉检察厅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3001

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6001

死刑复核检察厅业务一处(现更名为公诉二厅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7001

死刑复核检察厅业务二处(现更名为公诉二厅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7002

死刑复核检察厅业务三处(现更名为公诉二厅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17003

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006023001

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006023002

新闻办公室网络宣传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24001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信息化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1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信息化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2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信息化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3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信息化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4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科研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6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7

 

818

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09001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信息化四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032005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门口(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乘车路线:乘坐2路、82路公交车到妇产医院站下车向南直行60米路西,乘坐60路公交车到锡拉胡同站下车向北直行200米路西即到。


  三、体检、考察对象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推荐表》原件;


  3.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 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办公厅、政治部、监察局、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的考生除外;


  6.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在8月11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需手书签名)将放弃声明传真至高检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10-65209447、65209535


  传真号码:010-65288520


  电子邮件:gjdpc@spp.gov.cn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