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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2-15 09:1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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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我总站面向社会考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数线见附件1。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7日17时前向我总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szbjzk @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面试”。


  2. 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按时参加面试”。


  3. 请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本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 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755-84498067或发送扫描件至szbjzk @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月22日上午9时,资格审查报到时间截止当天15时,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地图及参考路线详见附件5)。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17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等。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


  (1)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2)待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3.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5.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6.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7.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2月22日进行,面试在2月24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一)面试时间: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月24日,2月22日9时至17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于2月24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时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2月24日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体检暂定于2月25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暂定于2月25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报到地点: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三)入围体检、体能测评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请考生务必在体检、体能测评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七)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深圳,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查询面试成绩。


  (四)我总站严格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开展2017年度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5-84498786。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总站网站公告及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我总站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进行招录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八、联系电话


  0755-84498360,0755-84498347,0755-84498067(仅限传真)。


  附件:点击下载:1-5.rar

 

  1.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考生)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 考场地图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