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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网友咨询行政单位到参公单位身份问题获回应

http://www.chinagwy.org       2013-12-03 09:23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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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全国同志简历 | 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


  近日,西藏自治区一位网友给党委书记陈全国留言,咨询行政单位到参公单位任职身份的问题。网友说自己以前在县委宣传部工作,是一名公务员。去年调整到宣传部下属的文化执法大队任大队长,由于文化执法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去的时候身份还是行政编制。但当前面临机构改革,网友担心公务员身份现在或以后会变成参照事业编制。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对网友的留言进行了回应,称2011年12月,全区七地市及各县文化执法大队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机构使用事业编制,行使行政职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你好!我是一个县里的普通干部,以前在县委宣传部工作,是一名公务员,去年调整到宣传部下属的文化执法大队任大队长,由于文化执法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去的时候组织部告诉我身份还是行政编制,当前面临机构改革,我还是有点担心,请问一下,根据我区的实情,我这种情况公务员身份现在或以后会变成参照事业编制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咨询“行政单位到参公单位任职身份的问题”的留言,现请区党委组织部答复如下: 2011年12月,全区七地市及各县文化执法大队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机构使用事业编制,行使行政职能。根据区党委、政府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区党委组织部、区人事厅、区编办印发的《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对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