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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7-04 16:04      来源:塔城市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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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城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18名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地人社发〔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现将2017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18名,其中:支农岗位3 名、支医岗位6名、支教岗位2名、扶贫岗位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5名。


  二、招募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对象


  塔城市户籍择业期内(2014年至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证。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时间


  2017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9日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在2017年7月19日前,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如有接收单位,则必须要有与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户口本影像、一寸照片电子版、一寸照片5张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等相关材料到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和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地址: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01-6234562


  (四)考试和体检时间


  1、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9日。


  2、考试时间: 2017年7月20日。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7月21日北京时间20:00之前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布。


  4、体检时间:2017年8月9日。按招聘职位总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凡笔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统一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批。


  (五)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大学生于2017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进行岗前培训。


  (六)待遇保障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安家费补贴。。


  4、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可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公共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纪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4562


  监督电话:0901-6223518


  本《公告》由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