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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4-11-24 09:41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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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地方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7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力量,推动昌吉州消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1月20日后出生)。


  报考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1月2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州州直、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职人员;自治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4、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参加并进入自治州拟录(聘)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9、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


  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12月12日-12月19日。


  (二)笔试时间:12月20日;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24日;


  (四)资格审查时间:12月29日-12月30上班时间内;


  (五)面试时间:2015年1月9日;


  (六)总成绩公布时间:1月14日;


  (七)体能测试时间:1月16日


  (八)体检时间:1月21日;


  (九)考察时间:1月26日-1月31日(周六、周日


  不休息);


  (十)公示时间:2月2日-2月11日;


  (十一)聘用、岗前培训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务操作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j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试行)》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缴费时间: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经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6、发布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每天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职位网上报名人数,并在12月8日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凡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须持报名表、缴费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变更职位或退费手续。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公告和职位变更时间届时关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7、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2月12日10:00-12月19日19:00,通过昌吉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招聘职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职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1)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12月24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2月29日-12月30上班时间,地点昌吉州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入闱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及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由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3、面试内容:招聘职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加试写作的方式进行,其中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招聘职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测试采取实物操作形式进行。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取消资格。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4、公布成绩:


  2015年1月14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60%=总成绩。


  (五)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项目:


  (1)10米×5往返跑为共同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男性16″为合格;女性18″为合格。31岁(含)以上男性18″为合格,女性20″为合格。


  (2)俯卧撑(男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4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3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3)仰卧起坐(女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3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2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测试流程和场地设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10厘米×2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将其中一木块推倒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将木块推倒,再跑回S2将另一木块推倒,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试不超过两次。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用脚推倒木块,否则视为不合格。


  2)俯卧撑和仰卧起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要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测评方法:铺垫不超过10厘米的硬质垫子,俯卧撑时,双手支撑与肩同宽,垂直上下往复;仰卧起时,身体呈仰卧姿势,双腿并拢,呈90度弓起,由一人压住双足,受测者双手置于脑后,向前曲直至头部抵住膝盖,测评时间为2分钟。


  4、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5往返跑

≤16″,女≤18″

≤18″,女≤20″

俯卧撑(男)

≥40

≥30

仰卧起(女)

≥30

≥20

 

 

 

  5、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1、时间、地点: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人员确定:在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3、体检组织及标准


  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国防部2014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体检通知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在其他二甲以上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1月26日-1月31日,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为原则,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家庭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2月2日-2月11日,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九)聘用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州公安消防支队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十)岗前培训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分配


  州公安消防支队将聘用人员分配至全州消防部门各岗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人社局和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实施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招聘职位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变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须关注查询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招聘工作动态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需认真研读本《招聘简章》及《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职位表》,理性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效信息,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要相信社会上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出售的“真题答案”、“熟人帮过”等违法违纪的诈骗现象,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4-2357530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0994-2295119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333108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纪检监督电话0994-2292221


  附件:


  1、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职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