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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皮山县县直部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3-23 15:55      来源:皮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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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田地区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规定,结合皮山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5年县直部门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县各乡镇机关及站所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大专以上学历;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2年及以上在乡镇基层工作经历(2013年3月1日以前在乡镇工作)。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选调职位所需要的人员身份和其他资格条件。


  7、因岗位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报名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规定,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取得各类培训证、结业证,社会办学未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证认可的学历。


  (5)调动材料或人事档案里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报考者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7)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抽调到临时机构工作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得征求现抽调工作单位意见。


  二、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征求意见、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5日10:00至19:30(北京时间)。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填写《皮山县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组织推荐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属个人自荐的,凡符合条件人员,组织上应予以同意报名,乡镇不得阻挠。《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推荐、同意调出书面意见。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须填写《皮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带照片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二)资格审查。201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县纪检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上报县委同意后,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2015年3月30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选调对象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岗位特点适应能力等。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按2:1比例进行面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具体以组织部门通知为准。


  面试考官由选调单位和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人员组成,面试小组成员为3-5人。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理性思维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紧急复杂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合格者进入考察。面试时,用人单位主要领导、股室负责人、机关干部列席。


  (五)考察与征求意见。考察与征求意见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将被选调对象考察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提出是否选调的具体意见。


  (六)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各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上报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县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汇总报请县委同意后,在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皮山党建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由各选调单位在选调单位机关和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拟选调单位试用一个月,并作出试用鉴定。对试用合格的工作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到县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严厉查处参加选调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不得代考、缺考、陪考,一经发现,今后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对在公开选调考试中表现突出,经本人自愿,可申请组织调剂;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由县纪委(监督局)和县委组织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03-6424383


  四、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职位表、报名推荐表等资料及公开选调的公示等,登录皮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sx.gov.cn)或皮山党建网(http://psx.xjkunlun.cn)进行查询、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及本公告由皮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请参加选调的人员自行协调好工作关系,注意考试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履行好请销假手续。


  通讯地址:皮山县固玛南路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845150


  联系人及电话:孙松林              13999655852


  买买提明?依不拉音  13999657515


  传    真:0903-6422630


  邮    箱:13999657515@163.com


  附件:1、皮山县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2、皮山县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2015-1)。xls


  中共皮山县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