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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民委(市宗教局)所属四个宗教工作秘书处招聘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8-16 10:57      来源:北方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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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委(市宗教局)所属四个宗教工作秘书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联系、服务、指导各宗教日常事务管理,营造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委(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津人社局函[2017]37号文件精神,市民委(市宗教局)所属四个宗教工作秘书处计划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天主教工作秘书处:


  1. 单位名称:天津市天主教工作秘书处


  2.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9号


  3.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主要职能:承担与天津市天主教爱国会及天主教天津教区教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天津市基督教工作秘书处:


  1. 单位名称:天津市基督教工作秘书处


  2.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哈密道口


  3.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主要职能:承担与天津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教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天津市佛教工作秘书处:


  1. 单位名称:天津市佛教工作秘书处


  2.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0号


  3.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主要职能:承担与天津市佛教协会的日常联络和服务指导工作


  (四)天津市伊斯兰教工作秘书处:


  1. 单位名称:天津市伊斯兰教工作秘书处


  2. 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21号


  3.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主要职能:承担与天津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日常联络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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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18月8月16日—8月24日,在天津民委门户网站(http://mzzj.tj.gov.cn/)与北方人才门户网站(www.tj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邮箱:bfzpks@126.com(报名时务必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天津市民委招聘+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8月27日9:00—8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时间:9月5日---9月6日9:00至11:00;14:00至17:00


  方式:北方人才市场二楼现场审核材料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和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满分各100分。


  2.内容: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


  3.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4.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各50%的比例合成(即换算为100分制),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5.笔试成绩发布:9月17日,在发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为保证面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发布网站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9月25日,通过发布网站公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人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民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民委门户网站(http://mzzj.tj.gov.cn/)与北方人才门户网站(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考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招聘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28013585


  政策咨询电话:23306320


  招聘监督电话:23306320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报名表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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