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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鸡西市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6-15 14:15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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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西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鸡西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鸡西市各级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6月17日(周四)早7:30


  集合地点:黑龙江工业学院体育馆(原鸡西大学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一次测评,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中成绩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5.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6.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本人须于6月16日16时前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及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2021年6月1日鸡西考区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范围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6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每天早6:00(分组情况,工作QQ群内通知)


  集合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鸡冠区红旗路18号)楼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男性637元、女性754元。


  6.体检时间可能较长,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及方便快捷食品。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内各地方政府发布的新冠肺炎感染者行动轨迹、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疫情信息,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时供工作人员查验并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


  体能测评和体检应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体能测评和体检前14日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经防疫部门及时处置后,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添加工作QQ群“460169344”(群名称:2021省考鸡西考区体测体检工作群)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咨询电话:0467-2187022。


  附件:工作QQ群二维码.zip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鸡西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