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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台师范学院长春招聘2021届毕业生1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1-10 13:47      来源:琼台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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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台师范学院长春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将于长春组织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清康熙年间的琼台书院,薪火相传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琼台书院为清代琼州唯一府立学府,是海南师范教育的起源地。自书院而学堂而中师而今的学院,三百年化育桃李满天下,勇立历史潮头,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了众多英才,铸就了誉满海内外的“百年师范”。学校现为海南省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海南小学、幼儿园师资的摇篮。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到长春组织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11名(其中辅导员5名、专任教师6名),其中2名人员(1名辅导员、1名早期教育专业教师)面向2021年应届贫困毕业生(2021年应届贫困毕业生无报名人员或面试、笔试达不到要求,则面向所有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年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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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前往长春组织招聘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


  (1)报名邮箱:ren915@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长春应聘”的格式书写,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②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曹老师(电话0898—65900892,18208986377)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17: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电子邮件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提交材料)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8:30-17:00。。


  (2)地点:吉林大学友谊会馆(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修正路1505号)


  (3)报名现场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


  ④辅导员岗位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根据岗位要求参照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⑤辅导员岗位须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聘书或根据任职情况参照模板格式由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⑥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⑦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4.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邮件报名材料进行预审,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现场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核分面试和笔试,先组织面试,再组织笔试。


  1.面试


  (1)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都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与形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10分钟,采用PPT,讲课内容围绕岗位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自定,面试前做好PPT等材料准备)和答辩等形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标示


  (4)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笔试


  (1)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或根据面试的情况待定,在准考证上标示)


  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标示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按规定在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校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表1: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2 :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党员干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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