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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0-08 13:28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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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海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人才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生活能自理的肢体残疾人均可报考;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5日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省人社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9:00—10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网络地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1994s3n6t6WeH%2BGI4Ks44vYRnhxoHPRO5Va5ho3UPpY


  3.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簿(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残疾人二代证(残疾人应聘者本人页);


  (6)工作经历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记录及劳动(聘用)合同;


  (7)应聘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提交);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上传现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纸质证明。


  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0月22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0月22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0月2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报名时间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以公告为准,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可取消下列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1)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


  (2)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


  (3)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4)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七、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综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两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4.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的3-7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拟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如并列人员中有残疾人,则残疾人入围;如并列人员中没有残疾人,则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在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告。


  八、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省残联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四)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主动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相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编制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98-65349173(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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