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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19年重庆江津区档案馆选调3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16 09:58      来源: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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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津区档案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江津区档案馆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江津区档案馆工作人员。

  一、选调对象

  江津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选调名额

  科级及以下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档案、方志事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简章发布之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创新拓展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2年,并且达到招录(聘)时约定的服务年限;

  7.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在基层单位工作应达到相应规定年限。

  工作经历、年龄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简章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选调范围:

  1.尚在试用期的;

  2.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所在地区、部门、机关规定或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诚信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3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江津区档案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的电子件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考指定邮箱(764920916@qq.com)(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江津区档案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五、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职位的适应和匹配度,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照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原则进行考察,经区委办公室、区档案馆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办理转任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江津区档案馆对公开选调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咨询电话:江津区档案馆办公室(联系电话:47554818)


  重庆市江津区档案馆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