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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19年重庆市司法局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6-17 17:07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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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市司法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0名。其中,综合文秘岗2名,法律工作岗8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以及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对党忠诚,公道正派,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勤奋踏实,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取得学历学位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6月17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查询职位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陆重庆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cq.gov.cn/)查看遴选简章、遴选职位表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09:00至6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真实、准确填写的《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通过投递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qsfjrsjwc@163.com)的方式进行报名。投递的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投递的,视为报名无效。

  投递电子邮件时,由于短时间内邮件较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或系统繁忙。如遇无法投递的情况,请及时拨打电话(023–67086180、023–67086031)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推荐表》相关内容,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未达到3:1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

  经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请于2019年6月21日登录重庆市司法局官网公告公示栏查询。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2:00。

  笔试地点:2019年6月21日登录重庆市司法局官网公告公示栏查询。

  笔试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特别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名额未达到2:1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请于7月1日登录重庆市司法局官网公告公示栏查询。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4日9:0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③填写完整的《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纸质件1份;④近期本人免冠二寸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工作单位)。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面试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口头表达等能力。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重庆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7086180

  023–67086031

  附件:



  重庆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