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2025年昆明市嵩明县事业单位选调3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5-29 13:35 来源:嵩明县人民政府
昆明市嵩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嵩明县位于昆明市东北部,距昆明主城区约43公里,地处滇中城市群核心腹地,是连接滇东北和滇中的大通道,“五线出省”“九路连昆”,属空港“半小时经济圈”、昆明主城“1小时经济圈”。全县辖3个镇、2个街道,常住人口43.12万人,有“花灯之乡、龙狮之乡、滇中门户、兰茂故里”等美誉。作为昆明城市功能拓展区,嵩明以建设昆明“产城融合示范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为定位,深入实施产业强县战略,大抓园区经济,推进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发展,3个产业园区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嵩明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昆明市域副中心城市、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嵩明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32人。具体选调岗位详见《嵩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3.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根据财政拨款方式确定);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的情形除外);
7.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8.具备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报考资格和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4.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选调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附件2、附件3、附件4)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公告要求和所报岗位条件。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参加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进行报名。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09:00至6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准考证打印:2025年6月25日上午09:00至6月26日下午17:00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打印,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871-64100227。
3.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点击立即报名链接,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5)。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工作经验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
(1)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即各岗位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递减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递减选调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事宜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信息表》中“其他选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5)资格初审采取人工审核方式进行,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请自行关注报名初审通过情况。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0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根据选调岗位特点,按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分别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www.kmsm.gov.cn)公示。
5.注意事项
(1)嵩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选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关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www.kmsm.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5)《嵩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6);
(6)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两位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www.kmsm.gov.cn)公示。
(六)考察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进入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七)考察及体检
考察、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八)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www.kmsm.gov.cn)公示拟选调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与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中高中数学、初中数学岗位拟选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事宜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通知。
选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须服从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并按调入单位岗位评聘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选调纪律
(一)报考人员须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www.kmsm.gov.cn)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电话:嵩明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871-66063689
咨询电话: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13814
本《公告》由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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