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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公安局招聘159名警务辅助人员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5-13 13:31      来源:吐鲁番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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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9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6年5月10日(含)前1989年5月10日(含)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取消聘用。托克逊县公安局在职协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3日10:00--2025年5月20日20:00
 
  (二)笔试时间
 
  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s://www.tlfjy.net/)、“风城卫士”“火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风城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费用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区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2.相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由参加相应测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缴费请登录http://bm.hnrcsc.com按有关要求进行。(本次考试缴费方式仅支持支付宝缴费)
 
  (三)笔试
 
  1.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22日10:00至5月25日10: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报名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英烈、烈士遗属、英模子女及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笔试成绩加10分;自治区级见义勇为人员及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个人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体能测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托克逊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入闱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明书,英烈、烈士遗属、英模子女及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优待证;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个人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职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在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设置体能测试场地,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折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800米),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要求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在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设置面试考场,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成绩发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由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公安局会同托克逊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同意后,到另行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托克逊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组建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组织实施单位应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指导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其他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因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本岗位无符合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调剂。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与拟入职人员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职资格。
 
  五、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标准参照《托克逊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细则》执行,薪酬待遇由托克逊县财政保障。托克逊县公安局依法依规为辅警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人社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托克逊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95-8161007
 
  技术服务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 (工作日咨询)
 
  (五)监督电话:
 
  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5-8846226
 
  托克逊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0995-8822052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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