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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延安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测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25 16:13      来源:延安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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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延安市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以及全省统一安排,现将延安市各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日—9月3日,共3天时间进行。


  具体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大厅F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方式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面试资格复审采取考生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复印件由考生提前准备)。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资料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打印纸质备案表的,须现场进行真伪查验,具体方法是:进入自己“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全国教育服务,按要求查出本人的学历学位,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录用资格;对于2020年9月前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录用资格。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二)其他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报考限定户籍、生源地(兵源地)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20年6月18日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考生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2.获得加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奖励证章、奖励登记表等申请加分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存),由工作人员进行再次复核。上述审核材料中,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提交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见附件3)。大学生村官由组织部门开具证明,特岗教师由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县(区)团委开具证明,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证明。


  4.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上述审核材料中,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提交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5.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交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6.职位要求具有资格证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会计、法律等职业从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7.职位有基层工作最低年限或相关从业经历要求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9.面试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10.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距离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情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若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


  体能测评地点:延安市体育场(请考生于7:40前在延安市体育场门前集合)


  咨询电话:0911-70908480911-2160077(传真)


  附件1:2020年延安市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安排.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docx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