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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温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5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4-24 10:31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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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紧缺专业人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最新三大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及资格证书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勇于担当、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5月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凡符合《2021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因防控疫情需要,现场报名仅限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他学校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

  2021年4月23日至4月27日17:00,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温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wjrsj@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后将于2021年4月28日24:00前以邮件回复的形式告知考生初审结果。

  2.现场宣讲及报名:

  (1)2021年5月8日上午9:30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现场宣讲及报名。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①《成都市温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他证明材料。

  (2)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同样须持上述①—⑤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5月8日上午9:30-12:00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暂定5月9日在指定地点组织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为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

  (三)原件校验

  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由招考部门审核查验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28—8266856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笔、面试时请确保本人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样症状,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出行健康绿码(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到达北京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 82727056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50202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