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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10 16:41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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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兰山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和《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等规定,中共兰山区委、兰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名额


  12名。


  二、法律顾问选聘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普通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三、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专职律师应具有区级及以上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应当是全区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涉外法律等法学专业领域领军人物;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执业5年以上,专业办案能力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


  4.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


  (二)参与起草或研究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参与起草或研究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草案;


  (四)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五)为区委、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六)为区委、区政府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七)为区委、区政府处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八)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和参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9日。


  (二)报名材料


  1.《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填写《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纸质版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司法局316室)。


  (四)资格审查及选聘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2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应聘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060901


  报名邮箱:lsqsfjbasck@163.com


  附件: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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