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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4-24 09:38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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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关于做好2022年各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157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2年黄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黄南州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同仁市6名,尖扎县9名,泽库县1名,河南县7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招聘范围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在黄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同仁市招聘范围包括同仁市户籍、同仁市生源、在同仁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河南县招聘范围包括河南县户籍、河南县生源、在河南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定向招聘范围包括在黄南州服务或具有黄南州户籍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详见《2022年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学历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所有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
 
  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5月5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0日。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市县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3、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岗位的),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5、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2年5月7日-5月10日18时(节假日除外),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考试
 
  1、笔试内容、时间
 
  此次招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三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的最后一名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由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一是需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二是在我省(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3、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汉藏(安多语)双语语言”等要求的岗位,面试前专门进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本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
 
  (四)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材料。
 
  (三)在职在编人员须知: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符合本省(黄南州、同仁市、河南县)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黄南州、同仁市、河南县)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五)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六)学历和专业认定。一是《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二是现场资格审查时,要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三是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七)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事业单位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九)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网、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要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规定环节的事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3-8726021
 
  黄南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73-872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