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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四平双辽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4-30 15:42      来源:(双辽党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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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双辽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四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的要求,为精准做好2021年双辽市招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被列为拟参加面试人选且已经接到双辽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08:30开始),共一天。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双辽市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双辽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双辽市铁路中学)。


  四、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4.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中专)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会考证书以及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考生,需要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提供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需提供吉林省特岗教师聘任合同书原件、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


  ③“三支一扶计划”的,需提供合同、考核合格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需提供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XX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志愿者,需提供合同、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⑥“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报考面向吉林省生源或在吉林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入伍地武装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出现役时间)、退出现役证(复员证)。吉林省生源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高中毕业证)。


  8.报考限双辽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职位的考生,需要提供双辽市编委办出具的在编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9.报考限双辽市户籍职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户口本。


  10.报考限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需要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入党证明并加盖公章。


  11.他人代替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需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12.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有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13.第6--11项内容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进行对应准备。所有证件均需准备复印件一份,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标明姓名、报考部门及职位、联系方式。


  14.所有考生于5月1日前用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向13331735550手机号码回复短信,回复内容“xx考生已收到资格复审通知,知悉本人5月10日在双辽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及其它相关要求。”


  五、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2月计算。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3.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招录部门。他人代替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复印考生本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写明委托何人,与考生何种关系,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外地考生资格复审时,请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进行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应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审核当天提供近2日内的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方可正常办理复审手续;不能提供诊断意见的,请考生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联系人: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梁贺、孟瑶


  联系电话:0434-7665939、13331735550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