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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长春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30 11:33      来源:长春市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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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长春市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着力建设一支符合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决定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国(境)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市直公务员法机关岗位,具体岗位见《2021年长春市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五)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须有以下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体包括:《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QS)、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THE)以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4项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200高校。


  若本科期间在国内高校就读,本科高校须为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期间的专业保持一致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平均绩点在3.5(4分制GPA,5分制GPA为4.5)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八)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调政策


  (一)根据选调岗位性质,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二)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


  (三)录用后,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为选调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四)录用后,先在招录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下派到基层岗位锻炼。


  (五)发放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以上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同时,为每人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年,发放5年。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在校就读凭证),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导师出具的推荐信,以及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并于2020年11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长春市委组织部邮箱,报名材料及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国外高校名称-姓名。


  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拟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根据前期报名情况确定,确定后具体事宜将通过“长春先锋网”(https://www.ccxfw.gov.cn/)发布。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专业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拟定于2021年6月底前统一组织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市委组织部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长春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与录用审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本人填报志愿与拟选调学生签订合同。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招录相关政策与具体工作程序由长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1-88776867、18811361633


  电子邮箱:zzb88776865@163.com


  附件1.《2021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


  附件2.《2021年长春市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