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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29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5-04 09:32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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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93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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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
 
  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50号)及相关规定,2023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漳县55名,岷县211名,市直27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称谓申报。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范围是本县的,生源地须为本县或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笔试合格成绩单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5月8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市、县考试不在同一时间)。
 
  1.报考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开始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网上报名指南》。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模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件,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5日17∶00。市、县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5.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6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五)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
 
  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上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漳县
 
  漳县人社局:0932-4866387 0932-4861237
 
  (2)岷县
 
  岷县人社局:13679311035
 
  岷县教育局:0932-5934598
 
  (3)市直:0932-8235619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
 
  市水利科学研究所:0932-8212319
 
  市妇幼保健院:0932-8225941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0932-8212324
 
  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932-8219821
 
  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分局巉口镇国土资源中心所:0932-8260106
 
  市幼儿园:0932-8235073
 
  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应急指挥中心:0932-8226972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附件2.网上报名指南.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