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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公告(522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07 10:1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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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精神,本市将组织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

  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均安排到村工作,担任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招聘数量

  全市共计划招聘52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定向、委培)的2020届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3.有志于扎根农村、服务乡村振兴;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如期毕业,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涉农或信息化专业毕业生优先;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区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http://fuwu.rsj.beijing.gov.cn/wtkaowu/main)注册、登录,并在服务列表中选择“社会招聘考试”,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7日—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9月11日17: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和修改报名信息。

  3.量化测评。各区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照量化测评标准表(附件2)确定考生测评成绩。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各区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于2020年9月15日在本区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各区网站网址见附件1内容),资格复审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区网站,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的视同弃权。因弃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测评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各区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和组织面试,面试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在2020年9月27日前完成。

  各区根据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各区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

  各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一)报考人员需要咨询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问题时,请通过查询《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岗位表》中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10-12333)。

  附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