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未进行现场目测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查通过。各市目测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6月29日9∶00-7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0年6月29日9∶00-7月4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6月29日9∶00-7月5日16∶0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现场目测时间为: 2010年6月29日-7月2日每日9:00至16∶00,7月3日9:00至12:00;
考生网络报名24小时后可登陆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笔试费用为144元,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费用98元,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7月6日9∶00—16∶00。
4、未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0年8月2日—3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