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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应届生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4-08 09:39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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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成立、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的事业单位。中心下设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等八个处(室)。主要工作任务: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全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建议;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价格成本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和咨询服务。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品行,吃苦耐劳,学习钻研,能够根据需要加班或长期出差;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学历要求: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为非在职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生源

成本监审一处

监审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

公共管理类(1204)

应用经济学类(0202)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京外

成本调查一处

调查

应用经济学类(0202)

工商管理类(1202)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京内

成本调查二处

调查

农林经济管理类(1203)

应用经济学类(0202)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京外

四、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每人只能填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决定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补充公告;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或者申明服从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请填写《价格成本调查中心考生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包括简历、个人代表性论著及相关证明。有关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以本单位通知为准。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等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要求以邮件方式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政审须查阅考生本人档案,与老师、同学谈话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核定。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报名邮箱:bgs@cfpci.org.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8510913。

监督举报电话:010-68515270。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