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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3-26 14:3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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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2.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北京市户口)。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的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者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cfdaied.org)下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bgs@cfdaied.org,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00 。


  2.4月11日(暂定),学院将在学院官网www.cfdaied.org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4月13~1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高研院-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高研院-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谢绝来人来访。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即拥有北京市居民户口,学校集体户口不在此范围;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4.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5.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6.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 4月13~1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院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4月20日(暂定),学院将在学院官网www.cfdaied.org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 4月2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院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学院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学院下达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总局及学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365054   63365681


  (周一~周五  8:00~17:00)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


  附件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