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招聘26名教师及行政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和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教师必须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且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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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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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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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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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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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会计专业,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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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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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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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金融或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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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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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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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经济法或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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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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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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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物流或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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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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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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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体育教育专业乒乓球专项,国家一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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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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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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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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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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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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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数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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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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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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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政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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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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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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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音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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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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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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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下,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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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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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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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政教或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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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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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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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图书情报或计算机专业,有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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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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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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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中共党员,政教专业,有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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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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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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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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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ang_pl@126.com,或将复印件邮寄至陆家浜路918号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校长办公室收(邮编20001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止。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5、体检
通过面试者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63774566、63770220
监督电话:23112755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918号
邮编:200011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