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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医师公开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0-10-27 11:08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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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市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心的基本任务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追踪健康相关因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预防医学应用研究,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中心下设50余个专业科室。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临床医师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
2、基本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
3)获得影像医学中级职称,或影像医学初级职称在综合性医院从事放射诊断(X线胸片诊断)工作5年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下。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6)获得“尘肺病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和具有相关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页,下载《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聘表》,填妥后发送至rlzyb@scdc.sh.cn。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效。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选拔合适人才。
4、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参加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体检。
5、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邮箱:rlzyb@scdc.sh.cn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