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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人才交流中心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0-10-18 14:50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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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人才交流中心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建设人才的交流、中介、测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中介和人事代理专员1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建设专业人才中介和人事代理专员1人。

二、职位描述和条件:
职位描述:
负责建设专业人才的中介交流和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要求熟悉建筑、设计、造价、监理等单位的内部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开发,熟悉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的工作业务,熟悉国家颁布的劳动政策,具有较丰富的人事代理工作经验,对职称评审,劳务派遣,人才交流具有实践操作经验,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灵活应变能力。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中共党员;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具有7年以上人才中介和人事代理工作经验,具有人才中介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2、笔试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安排。按招聘职位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审查的对象,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建设人才交流中心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一经录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54560758邢老师
监督电话:54560651


上海建设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