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为江北区科学技术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敬业奉献的精神,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段、研究生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以报名时所取得学历证书为准); (四)专业范围:本科段必须为计算机类专业。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1 月13 日上午8:30——下午5:00。报名地点:宁波市经贸人才市场(江北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报名人数少于6名的,取消本次招聘。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专业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编程设计、网络应用、安全及维护等计算机相关知识)70分。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不足60分者淘汰。 (三)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名单(3-5人按实际人数,不足3人取消本次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 笔试成绩的30%加上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浙江 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未参加体检 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录。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 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 用。 五、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截止用人单位上报区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因故造成拟录用名单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7662560。 (四)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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