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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

2012年广西招募大学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5-07 09:16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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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有专业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改善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80号)的精神,2012年广西招募35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0年至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49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募的医学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符合基层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坚持同等条件下双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医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服务优先,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家庭困难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二、招募程序


  (一)具体招募信息查询(5月5日后)。各地具体招募、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可于5月5日起在广西三支一扶网(szyf.gxrc.com)、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查询。为方便毕业生报名,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编制了《招募指南》,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8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广西三支一扶网(szyf.gxrc.com)。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5月8日0:00至5月28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三支一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三支一扶”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考试考核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


  (三)资格初审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月8日—5月31日)。


  1、资格初审。5月8日至5月31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考生查询。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各市根据“六优先原则”(双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医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服务优先,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家庭困难者优先。)原则,结合在校各方面表现,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要通过岗位调剂的方式,尽可能使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双学历本科生能够进入面试环节。对个别无人报名或达不到1:3面试最低比例的岗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专业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各市将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7日前汇总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广西人才网等相关媒体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即可登陆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章,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两份供面试复核使用。区内外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择业期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可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四)面试(6月13日)。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对报考本市辖区岗位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面试前应该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及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面试由各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核和拟定招募名单(6月中下旬)


  1.确定考核名单: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其中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程序。


  2.考核:通过实地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了解应征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3.拟定招募名单:根据考核情况,按照“六个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拟定招募对象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六)公示、确定招募人选(6月底前)。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三支一扶”网等相关媒体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并通知学校及本人。


  (七)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7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培训前对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进行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组织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服务单位。各服务地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协调用人单位落实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用人单位或服务地乡镇政府与“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范本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制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式五份,自治区、市、县“三支一扶”办、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各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及时将服务协议书报送一份给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桂人社发〔2011〕80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三支一扶”岗位空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年1.56万元(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要履行岗位征集时承诺的提供住宿和不低于300元岗位津贴,并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为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服务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地方补贴制度,为大学生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情况。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我区公务员招考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优先聘用原在本岗位服务的、年度考核合格的持有《服务证》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他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持有《服务证》、专业对口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聘用后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 “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五、其他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人才库,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动态的培养管理和后续服务。按照专业化挑选、专业化培养、专业化使用的原则,将其纳入广西高级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各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他们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具体事宜可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601室


  邮政编码:530022


  咨询电话:0771-5862250(传真)


  电子邮箱:gxszyf@163.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5047。


  监督电话:0771-5867134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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