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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4-17 09:21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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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4月25日进行。昨日,此次笔试考试规则及国家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一并公布。其中规定串通或有组织作弊等最严重行为将被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省考如发现雷同卷 五年禁考是最轻处罚


  2015年省考,笔试开始前5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不得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在阅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雷同考场试卷,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五年或终身禁考的处理。


  最严重违规违纪将被终身禁考


  在全国最新处理办法中规定,考生如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等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抄袭、协助抄袭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