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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导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及籍贯的区别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7-14 10:27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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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限制一直是很多考生报考公务员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除国家公务员招考和极个别省市公务员招考没有户籍限制外,大多数省份都对户籍提出了明确的限制,尤其是如江苏等地,各市公务员招考还要求本市生源,如此苛刻的要求将很多考生拒之门外。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没有户籍方面的限制,但是有极少部分职位会对生源地有要求,这部分比例很低。在我们的了解中发现,考生对于在报名时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的问题疑惑较大,在此我们整理了相关问题,为考生作出解答。


  问题示例: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上述问题示例中,考生小王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而户籍所在地应该是北京。我们经常说“四川人”、“广东人”、“江西人”,这里说的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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