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事项须知提醒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于10月24日结束,昨日(11月2日)起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该程序将持续到11月7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提醒,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2014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办理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为方便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总结出报名确认期间的五大事项须知,供考生参考。
一、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二、三类人员须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③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更改考试地点注意事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报名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电话咨询,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四、更改个人信息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中,有两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须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份考试费用一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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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考试费用 |
地区 |
考试费用 |
地区 |
考试费用 |
河北 |
100元,参加专业科目130元 |
内蒙古 |
120元 |
吉林 |
100元 |
浙江 |
80元 |
安徽 |
每科40元 |
福建 |
80元 |
山东 |
80元 |
河南 |
考务费60元,加试专业交考务费90元 |
湖北 |
每科50元 |
湖南 |
每科50元 |
广东 |
90元 |
广西 |
86元 |
海南 |
70元 |
重庆 |
每科50元 |
四川 |
100元 |
贵州 |
100元 |
云南 |
80元 |
陕西 |
每科50元 |
甘肃 |
150元 |
青海 |
100元 |
宁夏 |
120元,参加专业科目180元 |
新疆 |
105元 |
北京 |
每科50元 |
天津 |
每科45元 |
山西 |
考务费10元,每人每科50元。需要专业测试的需要缴纳160元,其余只考专业科目的110元 |
黑龙江 |
120元 |
上海 |
报名10元,每科45元 |
江西 |
80元 |
江苏 |
98元,参加加试142元 |
辽宁 |
一科50元 |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还需后续关注准考证打印等事项,11月24日10:00—29日12: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打印网址。>>>考录专题网站可由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