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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面试指导:切忌背诵式回答

http://www.chinagwy.org       2014-11-24 08:3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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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的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经常会一味的依赖于所记忆和背诵的东西,其实这也无可厚非。但是经常会出现的情况就是很多学员由于过分的依赖于自己的背诵然后呈现的表现形式就会是答题听起来像背诵,这样就反而会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面试答题,的确会涉及到一个考生自身的储备问题,但是如果完全依赖于背诵并将语言的输出理解为单一的背诵的话反而会使面试的答题陷入一种僵局。


  首先,背诵只是用来储备知识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最终的输出方式。我们建议考生做早读,或者翻看热点手册甚至上网查询相关的新闻报道、记者评论以及相关的信息。积累重在平时,最后能够用到自己的答题中的,一定是自己相对比较熟悉的语言素材,或者是自己相对比较擅长的语言载体以及表现形式。而考生容易触犯的,就是在心里上渴望通过自己机械的背诵达到让考官认同的状态。试想:面试本身是问答式,考官对于考生进行提问的同时是希望考生能够针对一个问题有自己的相应的看法和理解,而这种理解也好,看法也罢,当然不可能是通过简单的背诵就可以加以体现的。这一点要事先搞清楚。


  其次,背诵只能帮助我们很好的筛选一些信息然后作为我们答题的有效信息。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在通过回忆复述自己既定的知识储备和知识点的时候,那只是一种回忆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帮助我们过滤掉无用的信息,然后才可以真正的实现去粗存精,更好的是使精华部分成为我们答题的一种组成来源。而在我们即将要作答一个题目的时候,往往需要将晒选以后的有效信息经过整理和加工才可以更好的呈现给考官。这个道理相当于原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给考官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因此,如果在我们所传递的素材当中,没有经过一定的加工和修饰就直接呈现。考官对于我们的认同感可想而知。


  再者,背诵都是一种单一的模仿,不能体现个性。考试是我们自己的表演,而这种表演也是基于一定的基础的。而这种基础就是一切要以自己的组织衔接为前提,而不能一味的通过模仿来进行。一味依赖背诵的方式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会导致喧宾夺主,也就是考官不会希望一名考生只是在一种辅助性的语言输出方式上过分的花时间,而是要能够具备很好的通过利用背诵这种方式实现自己整体答题结构的构建和维护。


  总之,背诵在我们的认知世界里面是一种很好的积累知识的方式方法,但是我们只有很好的对其加以利用才可以真正的变成我们可以沿用的信息传递的方式,才可以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