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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考海南海事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6-07 16: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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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事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海南海事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前期的调剂、面试确认和递补,以及考生个人防疫申报情况,海南海事局所有职位均安排在第一批次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如因疫情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面试安排的,我局将发布后续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公告及通知,及时掌握面试安排及调整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世纪大道18号海南海事局白沙门培训基地。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其中上午9:00—11:00,审查三亚海事局、洋浦海事局、清澜海事局、三沙海事局职位;下午14:30—16:30,审查海口海事局、八所海事局职位。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二)线上资格复审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我局2022年1月19日发布的《海南海事局关于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

  (三)考察联系表(见附件3,面试后提供);

  (四)考生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材料缺漏的需填写)。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面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举行(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面试开始时间为当天上午9:00,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8:30。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世纪大道18号海南海事局白沙门培训基地,面试地点交通指南见附件2。

  (三)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6月20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当前,海口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较为严格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海口市防疫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前申取“海南健康码”,自行了解海口市隔离及健康监测政策,提前安排行程,抵琼按要求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前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根据防疫政策要求进行“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手机下载并安装“海易办”程序,点击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申报健康信息获取“海南健康码”,程序上搜索“防疫行程卡”,可查询个人活动轨迹。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需按要求提供健康码、个人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等必要的健康材料,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在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场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以外,应全程佩戴。

  现场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复测、流行病史排查等工作。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听从不同安排。

  (四)自面试公告发布起,如无必要请考生不要出国(境)或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请及时报告我局,以便作进一步安排。根据海口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于6月10日前将《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发送到我局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统一按“职位代码+姓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命名,如“300110001001张三人员信息登记表”。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二)凡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本公告的内容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海南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密切关注海南海事局网站,并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

  七、联系方式

  电话:0898-68626024 传真:0898-68626024

  电子邮箱:hnmsa2022@163.com 邮编:57031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海南海事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