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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山东海事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6-06 17:18      来源:山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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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海事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山东海事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前期的调剂、面试确认和递补,以及考生个人防疫申报情况,山东海事局所有职位均安排在第一批次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如因疫情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面试安排的,我局将发布后续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公告及通知,及时掌握面试安排及调整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2年6月17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相应的身份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18日至19日进行,每日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7:45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具体交通路线详见附件3)。

  (四)面试方式:计划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0日上午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07:00前在山东海事局楼前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考生应自2022年6月3日开始,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二)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青岛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2-85661011)和我局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自青岛市以外来青考试的考生应主动向青岛市疾控中心了解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避免因不了解属地防疫要求而影响考试。

  (四)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我局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隔离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青返青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青后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六)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七)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KN95/N95口罩(身份确认及面试答题时除外)。

  (八)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我局。

  (四)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我局将及时通过山东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山东海事局网站。

  (五)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761595;传真:0532-58761593;

  电子邮箱:sdmsarjc@sd.msa.gov.cn;

  网址:www.sd.msa.gov.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6600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山东海事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