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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气象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3-14 22:09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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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象局2022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局公开遴选的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公告发布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性别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人工影响天气处四级调研员

0106003001

陆耀辉

153111502301405

65.4

328

刘文鹏

153150500101004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15日15时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10-6840904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3月15日15时前传真至010-5899519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邮寄材料审查

  1.请考生于2022年3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公务员处(请注明“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81,电话:010-68409044, 接受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本人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3月26日下午14:00-16: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一楼大厅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2年3月28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中国气象局院内)。中国气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可乘地铁4号线、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下,由B出口(东北口)出站后往北走5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本机关实行差额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2。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国气象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国气象局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1),严格遵守,主动配合遴选机关检测和查验,并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参加面试当天,须现场签署《气象部门2022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本人知悉告知事项,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考生要注意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尽早与考点附近酒店联系防疫住宿事项,确保准备参加。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时如同一职位考生出现体温(≥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遴选机关可以视情取消该职位当天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5.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考生应按要求参加面试期间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

  7.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

  8.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遴选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面试有关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等,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8409044(电话)

  010-589951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