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资讯  >> 国家   
国家

2022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3-03 10:51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字体: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将本人签字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本人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名称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jpg),发送至电子邮箱kjjlxms2022@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位面试”。发送完成后须电话联系我局核实电子邮件接收情况(联系电话:010-64463409、64463107)。


  (二)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将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于2022年3月7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上)。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将视情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3月18日;


  面试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地铁15号线清华东路西口站C口南行800米左右)。


  四、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17时前将复审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上)。面试报到前一天(2022年3月17日)下午14:00至17:0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西郊宾馆1号楼二层第5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需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推荐表。


  4.本(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奖励证书(或有关材料)等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考生所报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为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当天(2022年3月18日)分上、下午两个半场(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4)。如遇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变化,考生需第一时间联系我局,视情况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发布职位时公布的差额考察比例(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监察执法一处、事故调查和统计司事故调查处<矿山应急救援处>2个岗位比例为1.5:1,其它岗位比例为2:1)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任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进入考察的考生均参加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任职试用


  经公示、备案等程序被确定为拟任职人员的考生,需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按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措施。到考点报到时,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进行现场体温检测,统一签署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后,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提供本人疫情防控相关材料,或者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10-64463409、64463107(带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2. 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


  5. 疫情防控承诺书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