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资讯  >> 国家   
国家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3-22 10:28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月1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入场面试时应着装得体,但不得穿着现从事职业的制式服装。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上海市共康路51号,近共和新路)。


  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可到达。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认真填写《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2)和《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3),并于3月22日18:00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shtpb1031@163.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用人司局+职位代码+考生姓名防疫相关材料”(例: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办0107101234张三防疫相关材料)。请将2份表格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发送电子文档即可,不要扫描或拍照。


  (二)参加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时,需提供当日“随申码”健康码信息、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后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面试前,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单位将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21-62035067(电话)


  021-62035175(传真)


  附件:1-3


  1.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


  3.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