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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3-16 15:02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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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2:00-5:30,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携带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1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监测体温、验证入场时间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尽量在面试当天早上7:00前到达考点,以免错过入闱封闭时间)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由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沿新石南路西行1000米左右即到)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具体有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将在面试后,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请考生予以关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网址: http://hebei.chinatax.gov.cn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认真填写《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2)和《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3),并于3月22日18:00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2021gwyms@mail.hebei.chinatax.gov.cn。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用人司局+职位代码+考生姓名防疫相关材料”(例: 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防疫相关材料)。请将2份表格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发送电子文档即可,不要扫描或拍照。


  (二)参加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当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河北健康码“绿码”(截图照片打印版)、现场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按要求佩戴口罩(一次性蓝色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后佩戴一次性手套(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凡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面试前,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单位将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311-88626789(电话)


  0311-88625682(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


  附件3.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