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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内蒙古气象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3-16 14:34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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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气象局2021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内蒙古气象局2021年度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气象局400110003001

118.2

周虹

153215010601628

326

上午

 

于海波

153215012402925

 

高萌琦

153215012601405

 

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气象局

400110005001

124.5

张佳琪

153215011600510

326

上午

 

解志华

153215012106617

 

王媛媛

153215012902322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气象局(400110010001

123.6

胡月

153215012101109

326

上午

 

杨静

153215012400403

 

聂立新

153215012601824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气象局(400149004001

106.1

黄珊

153221012501411

326

上午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市奈曼旗气象局

400149007001

108

王丹丹

153222013901418

326

上午

调剂

备注: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19838219@qq.com,并同时传真到0471-6517619。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内蒙古气象局XX职位面试”,正文内容见附件1。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0471-6517619,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1983821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将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9号内蒙古气象局人事处,刘洋(收),邮编:010051,电话:0471-3335172,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材料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不可手填),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父母、兄弟姐妹信息必填,已婚的需填写配偶及配偶父母信息),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报名时资料填写不完整或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附表补充。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详见附件4)复印件。现所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报名时所填写单位出具的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当时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119办公室。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周四)上午9点-12点。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1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内蒙古气象局预警大楼会议中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

  体检于2021年3月27日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请于当天上午07:30在内蒙古气象局预警大楼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服从当地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必要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同时要注意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行程安排。

  2.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另行安排。

  3.面试时如同一职位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或干咳、乏力等异常状况,将视情取消该职位当天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方式:座机:0471-3335172

  手机:1394708099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下载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