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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浙江海事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3-03 10: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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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浙江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远程审查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部分材料样本见附件2)的扫描件发送至zjzlmsa@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无故逾期未发送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一)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二)浙江海事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扫描件。


  (四)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如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提供。


  (五)失(待)业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扫描件,暂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可于考察阶段提供。如考生在2020年10月份以后离职且未再就业的,同时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凭原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扫描件代替上述材料。


  (六)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


  1.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如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和国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已离职的还需提供有效的离职有关材料。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提供相应的材料:


  (1)“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扫描件;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扫描件;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扫描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扫描件;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注意事项: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在现场核对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原件,届时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面试报到时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周六)至3月21日(周日),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3,面试报到地点为:浙江海事局塘苗路办公点(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号,原杭州华洋宾馆)。请考生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规划好行程。


  每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日期当日上午6:30至7:30期间到面试地点报到。考生报到时需进行防疫检查后才能进入考区,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各职位体检时间见附件3,请于指定日期上午7:00在浙江海事局塘苗路办公点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在考察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考察联系表(见附件4)发送至zjzlmsa@163.com ,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考察联系表”。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如实填写《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jzlmsa@163.com,邮件标题一律为“职位代码+姓名+健康状况报告”。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到考点报到时需提交打印好的《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5),提供杭州健康码绿码(在支付宝界面搜索“杭州健康码”进行申领)、防疫行程卡绿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务院客户端”查询防疫行程码),并按要求检测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健康码”为绿码,但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报告并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5.对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杭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如因考生个人不了解不掌控相关防控政策,来杭后集中隔离观察无法参加面试,其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面试前28天内存在上述情形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6.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面试期间,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7.考生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8.考生应仔细阅读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中,浙江海事局将根据最新情况,对本公告中有关防疫要求作相应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浙江海事局承担。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二)浙江海事局考录面试咨询电话:0571-88372791;E-mail:zjzlmsa@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310005;传真:0571-88372752。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部分材料样本


  附件3.面试、体检日程安排


  附件4.考察联系表


  附件5.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浙江海事局


  2021年2月26日